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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新生入户须知

发布日期:2023-08-31    浏览次数:

1.新生可本着自愿原则将户口迁移至学校。

2.户口迁移须知:

(1)新生可本着自愿原则在就读期间将户口迁移至学校,可集中办理也可个人办理。

(2)集中办理时间为:入学后至2023年10月31日,过期则由本人办理。

(3)户口已迁来我校的学生,除以下三种原因:毕业(结业)、退学,原则上不能迁出户口。

(4)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东三路1号。

(5)请注意核对《户口迁移证》上所有的登记项目, 如有不正确的项目,应及时在当地公安机关更正。重点核对:迁移证上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出生日期、民族、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18位)。迁移证的右下角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修改处 必须加盖户口专用章。

(6)已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新生,在报到后登录四川人口信息服务网:https//:chinapopin.com 注册户籍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网站的帮助栏—学生入户申请流程),要求所登信息准确无误,必须与迁移证内容一致,照片清晰,否则系统将无法通过认证入户。待网上确认入户成功后由学院统一收集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7)个人办理入户需携带以下资料:户口迁移证(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生本人提供),在读证明(本科生在六教一楼自助机打印;研究生在九教一楼自助机打印),学生花名册(本科生到档案馆打印后到行政楼一楼教务处盖公章;研究生在研究生院打印盖研究生院公章),户主首页、空白页、同意入户证明、申请表(保卫处提供),到成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府青路二段)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