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人民武装部)下设综合科、政保科、国防教育办公室、治安科、消防科、校园安全勤务中心6个科室。
一、综合科(办公电话:028-84078944/84076063)
1.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协助处领导开展各项工作。
2.负责校内外相关文件的接收和流转工作,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系协调。
3.负责起草有关制度、计划、总结、通知、报告等材料,平安校园考核指标的填报。
4.负责处财务管理、印章管理、考勤、人事、劳资、后勤保障等工作。
5.负责校园车辆通行年卡的审查和收费工作。
6.做好全校学生校方责任险等学生平安保险工作。
7.承担来信来访、公务接待等工作。
8.承担处务会、处务扩大会、校内协调会、校级会议等会务安排及会议记录。
9.负责宣传工作、处网站及“平安成理”微信公众号维护运营工作。
10.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师生员工因公政治审查。
11.负责校园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接报警处置。
12.管理和维护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负责校园安防系统规划和建设、负责保存和调阅监控视频录像资料等校园监控相关工作。
13.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保科(办公电话:028-84076063)
1.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做好校园政治安全保障、师生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2.负责政保信息的调研、收集、研判和报送,全面搜集校园内部涉及国家安全、政治稳定的各类情报信息,建立校内情报信息网络。
3. 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在校内开展政治保卫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政治稳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全校师生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与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5.负责国家安全、反间防谍、防邪教、反恐等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国家安全意识。
6.协助校内相关部门,做好涉藏、涉疆、涉外、涉港澳台人员管理、教育和服务。
7.协同学校保密部门,做好学校科研安全保卫工作。
8.负责少数民族师生员工政治审查。
9.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国防教育办公室(办公电话:028-84073119)
1.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做好国防教育相关工作。
2.配合学校宣传部门,组织实施国防教育和爱国主义宣传。
3.配合地方征兵部门完成征集义务兵、直招军官、士官相关工作。
4.负责本科生军事技能训练,严格落实《普通高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相关要求。
5.协助地方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及“双拥”工作。
6.协助地方人防部门,做好人防工作,维护保养好防空警报和人防设施。
7.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治安科(办公电话:028-84073381)
1.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做好校园24小时巡查、治安维护、交通秩序管理、应急处突等工作。
2.负责全校的治安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预防打击犯罪活动,协调处置相关案、事件。
3.负责校园道路交通秩序维护,纠正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校内交通事故。
4.负责校内大型活动治安审批、管理,负责校内活动场地审批工作,做好校内公共场所秩序管理,及时清理、处置校内违章摆摊设点行为。
5.加强警校协作,共建警校服务中心。
6. 负责校园24小时巡逻,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隐患,并报相关部门整改。
7. 协助公安机关及相关部门完成民事纠纷调解工作及刑满释放人员及违法青年的帮教工作;负责警情分析研判及治安档案的归档、保存、管理。
8.负责受理师生员工各类求助,尽力解决师生急、难、险、重等事宜。
9.结合我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10.起草学校重大(要)活动安全保卫工作方(预)案,并组织实施。
11.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园内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进行管理,及时掌握其基本情况;加强对重点人口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2.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消防科(办公电话:028-84073119)
1.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做好校园消防安全工作。
2.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3.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5.依法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6.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培养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7.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8.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9.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11.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校园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等抢险救灾工作。
12.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13.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校园安全勤务中心(办公电话:028-84078757)
1.贯彻执行学校党政的各项决议,做好校园门卫管理、保安公司管理、校园交通规范管理及秩序岗管理等工作。
2.负责校园出入管理及各门岗形象维护、校门前秩序疏导,保障进出有序及校门口秩序。
3.负责保安公司监督、考核,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保安公司服务水平和质量。
4.负责校园交通标识标志、 交通设施设置及维护,校园公共交通秩序管理、大型及重要活动交通线路的规划及安保。
5.核查进出学校的车辆及外来人员,把好校园入口关。
6.合理设置校园秩序维护岗,维护周边交通秩序、及时发现隐患、积极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7.负责校园行人通行及车辆因公进校审批。
8.参加校内大型会议和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主管单位维护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9.参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