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老师、毕业生:
202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正在进行,现将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1、(1)根据公安机关规定,原则上已就业的学生户口迁至就业单位(以就业协议上迁户地址为准)。(2)升学的学生迁往新学校。(3)学历落户成都: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证和无房证明可以选择落户成都市任何一个区,但是只能选择一次。(4)在成都市有房子的可以凭房产证落户房子上;没有交房或未获得房产证的,可以凭购房合同落户房子所对应的社区、街道办集体户。(5)专科学历落户成都市,可以凭就业协议和无房证明落户单位所对应的区人才交流中心。
2、户口迁移地址须准确,两栏分开填,不要重复。格式:××省××市××区/县 + ××街道(乡、镇)门楼牌号(派出所/人才交流中心)。学历落户成都市的统一格式: 四川省成都市××区 + 人才交流中心。
3、请户口在学校、能够按时获得毕业证的毕业生填写《202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采集表》,请各学院老师核查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和迁移地址(按第2点的要求填写)准确无误,此表电子档请学院发毕业证前3天统一上报保卫处综合科。综合科按照《2023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采集表》的信息,将毕业生户口迁移证打印好后发至各学院,由学院发毕业证时一同将户口迁移证发给毕业生本人。
4、已考取本校研究生、继续就读本校的学生不迁出,注明:“本校研究生”。升学到其他高校的学生注明:“升学”,迁往地址填写其高校要求的详细地址。
5、户口迁移证有时效性(迁移证右下角)。(1)学历落户成都市的,不受时效限制,但是需在拿到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3-5个工作日之后前往对应的区人才交流中心上户口;(2)升学的不受时效限制,报到后按照新学校要求上户;(3)其他情况的,须在有效期内上户。
6、如有疑问或未领到迁移证,需要咨询户籍信息的同学请到保卫处综合科办公室,电话:028-84076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