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毕业留校新教师,其户口必须从学校学生集体户迁出后,再按教师入户手续办理户口迁入教师集体户。
二、外校毕业来我校任教的新教师,请带上户口迁移证来校报到后,再按教师入户手续办理户口迁入。
三、以学历入集体户所需材料:(适用于成都地区无房者,若有房只能上到房子上)
1、集体户首页、入户证明、常住人口登记表空白页(保卫处提供)
2、户口迁移证、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提供)
3、最高学历证明(毕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提供)
4、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结婚证原件、复印件)(本人提供)
5、近期免冠一寸标准照片一张(本人提供)
四、请本人带齐以上材料到成华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办理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