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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开学消防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17    浏览次数: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相关文件精神,迎接新学期开学,即日起各单位要对本部门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加强师生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标

为推动学校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四个能力”建设,进一步动员学校各方力量,核查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等基本情况,集中开展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火灾事故风险,严守安全红线,开展春季开学消防安全检查,实现学校安全发展。

二、检查内容

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宣传教育培训不彻底、消防隐患检查整改不全面、不及时等,具体表现在:违规用电用火用气、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不掌握火灾逃生技能、破坏消防设施器材等方面。

(一)在做好全面检查的同时,重点要检查以下重点单位(部位):

1.学生宿舍、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馆、报告厅(会议室)、超市、学术交流中心、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2.学校网络中心、广播站、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传媒部门。

3.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5.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6.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网络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

7.学校保密要害单位。

8.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9.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10.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要求的内容。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使用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开展安全检查,落实好主体责任。

()具体内容

1.安全用电用火用气用水方面。建筑物内是否存在不规范用电用气等方面,尤其是教室、餐厅、宿舍、实验室、办公室等方面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陈旧老化等问题;下班放学后是否做到“熄火、断电、关燃气”等。

2.消防通道堵塞占用情况。各建筑物内的消防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堵塞、占用或改作他用等情况;安全出口等是否有明确标识;应急照明指示灯是否存在故障等。

3.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办公室、教学楼、公寓、地下室、学生宿舍、实验室等是否存放违规停放电动车;电动车充电是否规范等问题。

4.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情况。各使用单位内设置配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

5.火灾逃生技能宣传、掌握情况。

各单位尤其是学生公寓、教学楼、图书馆、餐厅、实验室等人员能否掌握正确的逃生技能,确保在火灾初起能够会扑灭、会报警、会逃生等。

三、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检查和隐患整改的重要意义,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动员部署,推动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安全主管、安全员及义务消防队等。

()明确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本单位消防检查工作。主管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谋划部署、主动协调推动、按时上报开展情况,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强化责任追究。学校将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及时进行通报;对发生火灾责任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

()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检查的活动内容、工作要求,提高关注度和知晓率,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校内环境和舆论氛围。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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