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与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联合召开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会议
为保障我校各级各类科研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储存场所的安全运行,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校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教育司〔2016〕308号》文件精神要求,2016年10月11日上午保卫处与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联合召开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会议。全校负责实验室安全的单位领导和负责人在保卫处三楼会议室参加了工作会议,会议由保卫处韩才义副处长和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张航副处长共同主持。
会议重点要求各单位做好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全方位检查安全隐患和安全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情况,做好自查情况统计和整改工作,并按时上报;同时,会议通知各单位做好大型仪器设备开发共享管理平台基础信息收集工作和填报实验室三年设备滚动需求计划工作。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检查工作,做好自查自纠,及时宣传引导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功做法,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常态化自查机制,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党委武装部、保卫处
实验室与装备管理处
2016年10月11日